摘要:据《圣经·创世纪》记载,上帝创造了天地万物之后,又比照自己的形象,用泥土创造了人类的始祖亚当,并在亚当熟睡时,用他身上取下的一根肋骨创造了第一个女人夏娃。上帝首先用泥土造男人和用男人身上的肋骨造女人的记载,使得不少人认为在人类被上帝创造出来的同时,男人和女人就具有不平等性。
一
《创世纪》第3章第16节借上帝之口,宣布了这种不平等:你(夏娃——女人)必恋慕你丈夫(亚当——男人),你丈夫必管辖你。但仔细阅读经文,便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这种境况其实不是上帝创造人的本意,在上帝造人的时候,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原本是平等的。后来出现第3章第16节所说的情况,是人类违背上帝旨意偷食了禁果之后,男女关系出现的变异。是对上帝造人初衷的背叛。下面,我将围绕相关的经文,详细论证我的这种看法。
不错,上帝创造出来的第一个形象,确实是现在我们称之为“男人”(man)的形象——亚当。但在古希伯莱语中,“man”并非单指男人,它首先指的是一般意义上的“人”或“人类”。上帝在想创造人之前,也没有点明他先要创造的人的性别。他并没有打算先创造男人,然后再创造女人。这一点可以在上帝造人之前说过的话中得到印证。在《创世纪》第1章第26节中,上帝谈到自己的这种想法时,经文没有用男性第三人称单数,而是用了“他们”。“他们”既包括女人,也包括男人:“耶和华神用地上的泥土造人,将生气吹在他的鼻孔里,他就成了有生气的活人,名叫亚当。”亚当成为男性形象的代表,是有了女人后来的事情。
亚当首先是人,而不是男人。亚当与上帝的关系,是人与上帝的关系,而不是男人与上帝的关系。神命令亚当不要去吃能分辨善恶的树上的果子,是上帝将人创造出来后对人发布的命令。上帝还宣布了当人不遵守这条命令时将要付出的代价:“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会死”(2:17)。亚当在被创造出来之后,自己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性别。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出现在《创世纪》第2章第21-23节:“耶和华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个女人,领她到那人跟前。”这时的亚当才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性别角色,才从抽象的人类始祖过渡到具体的人类男性始祖。促成这一转变的,是女人。是女人让男人觉醒,是女人让男人首先发现了自己。
二
亚当借夏娃发现了自己的性别,他也因此从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始祖,演变成上帝创造出来的第一个男人。上帝创造人的过程便有了男人在先,女人在后的说法。上帝是先于天地万物而存在的,上帝因此而具有原生性,第一性。男人先于女人来到这个世上,是否意味着女人的派生性和男人的原生性、第一性呢?或者说女人是从属的、第二的呢?也不能这么认为。前面说过,在有女人之前,根本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男人。因此,女人并非产生在男人之后,而是产生在一般意义上的“人类始祖”之后。作为男性形象的亚当虽然先于作为女性形象的夏娃,但亚当被创造出来之后借夏娃发现自己性别角色的安排,至少从认识论的角度又说明男人和女人是同步的。男人因有女人而成为男人,而女人,是因为男人独处不好,才为男人创造的。男人和女人因为分开而相互发现了自身,发现了自身之后,上帝又借助婚姻,让男人和女人归于统一。
退一步说,即便女人产生在男人之后,也不能以时间的先后顺序来决定双方的地位。上帝在创造人的时候,已经先于人而创造了除人之外的天地万物。自然界的山川河流、动物植物,都比人先来到这个世界。但上帝并没有在先创造出来的万物中间,以时间的先后赋予它们不同的神性和地位。及至上帝创造出动物和植物的时候,上帝才明确宣布,它们都是人类管理的对象,都应当服从于人类的需要。人类而因此而成为这些东西的主宰。
就上帝创造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的过程来看,上帝的第一次创世活动(从混沌中创造出天地)伴有一定的偶然性。在这之后的一系列创造活动中,目的性变得逐渐明显。光是为了将天地间充斥的黑暗分开;上帝使天地间有水并创造江河湖海、日月山川,是为了动、植物可以繁衍;而上帝创造动植物并让其繁衍,是为了给上帝即将创造出来的人作食物。而上帝创造人是为了主宰天地万物,使之为人所用。从这种安排来看,我们不仅看不出在先的一定优于在后的,反而会觉得后面的可能是首先的、至上的。因此,上帝以创造女人作为自己的收山之作,也可以解释成是上帝创世活动的顶点。
上帝创造了人之后,为什么还要创造女人呢?在《创世纪》第2章第18节里,上帝耶和华宣布了男人和女人之所以来到世间的原因:“耶和华神说:‘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配偶帮助他。’”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合适的能够帮助他的配偶。’在古希伯来语里,“帮助者”(helper,希伯莱语为ezer)这一术语有许多含义:它可以是上述经文里用来描述女性的名词;也可以是对所有世间万物的描写(上帝创造出来的那些动物、植物也可以说是人类的帮助者);在有些情况下,它还具有神的品性。上帝本人就是以色列民族的帮助者,上帝在万民之中,选择了以色列这个民族作为他最钟爱的选民,上帝让这个民族在地上“滋养众多”。在《新约·圣经》中,上帝成为所有民族,所有人的帮助者。上帝在世界充满各种各样的罪恶时,没有将人类抛弃,而是派基督到世间来讲道,传递上帝的福音,力求使人类从普遍的道德堕落和懈怠中挣脱出来。上帝还用他的独子牺牲在十字架上的方式,赦免人类的罪恶,让有罪的人重新获得回到上帝身边的勇气和机会。
上帝不仅创造了天地万物,创造了男人和女人,上帝还创设了一系列相互关系:上帝与人的关系;人和世间万物的关系以及男人和女人的关系。在所有这些关系中,除了作为造物主的上帝应当凌驾于一切之上外,人还是天地万物的主宰。人可以为着自己的缘故,使用天地万物,特别是动物和植物。因为人要“治理这地”,人“也要管理海里的鱼,空中的鸟,和地上各样行动的活物”(1:28)。
在被创造出来的同时,男人和女人并不必然地处于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模式之中,二者之间没有主次和先后之分。那男人和女人究竟应当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简单地说,是一种平等的关系。正像经文里所说的那样,女人是男人的帮助者和配偶,并且女人是上帝创造的万物中男人最合适的帮助者。在这种关系中,女人和男人互为夫妻。女人是男人的配偶,男人也是女人的配偶;女人是男人的帮助者,男人也是女人的帮助者。这说明,在被上帝创造时,男人和女人不仅共同分享了相同的神性,而且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具有不可分割性。
上帝创造的万物相对于人来说都有是人类的帮助者,但它们并非人类最合适的帮助者。人与万物的关系虽然说都出自于上帝,但上帝在创造这些万物的同时,确立了它们与人之间主宰与被主宰、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人和它们之间除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差异外,人还因给它们取名而获得了对它们的治权。它们不是,也不可能是人类最合适的帮助者。只有男人和女人相互之间才是最合适的帮助者。上帝是凌驾于人之上的人的创造者和帮助者,男人和女人互为配偶、互为帮助,其关系模式应当是相互平等的。而人与天地万物的关系应当是使用者和被使用者,主宰与被主宰的关系。
为了进一步论证这种观点,我们可以进一步考察一下女人是怎样来到世间的。在亚当为万物命名之后,发现上帝并没有为他在动物中间准备最合适的帮助者。他自己多少有点失望,有点无奈,他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种现实。但上帝可以改变这种现实。上帝认为他一个人独处不好,就在他熟睡的时候,从他身上取下一根肋骨,用它造了夏娃,并将这个女人领到了亚当的面前。从这个过程来看,男人并没有参与女人的创造过程,女人从上帝那里,而不是从男人那里获得了生命。上帝对人有支配力,统治力,是因为上帝创造了人。反过来讲,男人没有参与女人创造的事实,男人没有创造女人,因此,不能像上帝获得对人的支配力那样,获得对女人的支配力,成为凌驾于女人之上的权威。
无论对于亚当还是夏娃,来到世间和其生命的开始都带有神秘的色彩。上帝使用粗糙的泥土造人,造男人和用男人的肋骨造女人。这说明男人和女人同出一源。仅仅认为女人是男人的一条肋骨,并据此认为女人的派生性、第二性是对经文的误解。男人不比女人更有权力,男人也不比女人更聪明,比女人离上帝更近。相反,男人源自于质地粗糙的泥土,他的生命是他自己都不能控制的一口气。当神预计和解释他的存在时,他只能保持沉默和被动。当上帝创造女人的时候,他被上帝有意地放在一边,可有可无。
在希伯来文的《创世纪》中,肋骨(Rib)这个词对应的是希伯来语“tslea”。除了在这个地方出现过一次外,该词在其它的地方还出现在过41次。在英语文本中,只有这个地方将其翻译成了“rib”,在其它地方,英文版本的圣经一般上将其译作侧面(side)、角落(corner)、腔(chamber)或人体(flesh)等。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肋骨”的意思,即休戚相关性和平等性。肋骨处于人体的中间,不在身体的下部,也不在身体的上部。相反,却处于上部和下部相连的地方,处于结构上承上启下的地方。
亚当也认识到了男人和女人是相互依赖的、密不可分的。他说:女人是他骨中的骨和肉中的肉。上帝在创造女人的同时,也将两性关系创造了出来:人包含了男人和女人,男人之中有女人,女人之中也有男人。男人和女人的产生不是两分的结果,而是走向统一的开始。两性之被创造,不是让男人和女人成为互不相干的两极,而是让他们通过婚姻复归于统一,让他们在上帝那里,复归于统一。
伊甸园中,亚当和夏娃原本是与上帝同一的,他们共同领受上帝的旨意,共同执行上帝交给他们的任务,也平等地共同沐浴着上帝的神恩。但这一美好的景象并没有持续多久,辜负神恩的结果使他们走上了背叛上帝的歧途。这是一条不归路,是一条充满着荆棘与坎坷的路。自此以后,人不仅要死,还要在世间遭受无穷无尽的痛苦,男人要整日劳作才能得温饱,女人要“忍受多多增加的怀胎的痛苦”并沦落到仰慕丈夫、被丈夫统治的地步。这一切都起源于园中的蛇对女人的引诱,而不幸的发生,是因为女人没有经得起引诱。
经文告诉我们,为什么将分辨善恶的树放在园子里,是为了让人修理看守,以尽自己的职责。经文还告诉我们,为什么不能吃分辨善与恶的树上的果子,因为人吃的时候必定死。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与上帝这一原初的想法发生了背离。在园中的蛇,即上帝创造出来的园中最狡猾的动物,引诱女人吃了禁果,使女人成了人类走向卫堕落的“罪魁祸首”。经文并没有告诉我们在女人和男人之间,通过女人,蛇的阴谋是否更容易达成。经文也没有透露这是不是上帝的安排,我们只知道一个事实,即女人先违背了上帝的意志,并将自己的男人也拉下了水。
为什么狡猾的蛇首先选择了女人而不是男人作为引诱的对象?也许这是一个永远也解来开的迷。通观整个神话,我们只能感觉到女人与男人相比,她更聪明,更具有敏感的神经。在蛇的眼中,女人比男人显得更精致,更诱人。蛇首先引诱女人犯禁,也可能是一个别有用心的阴谋——蛇对自己低下的地位感到不满,便想通过拉主人下水的办法,有意地降低主人的地位,从而达到抬高自己的目的。那么,女人后来在两性关系中的地位的降低,是否与女人犯下的这一错有关呢?
夏娃在犯禁之前,她与亚当一样,是一个没有内容的活物,只知道一味地按照上帝的意思和安排行事。上帝虽然将他们创造出来,并没有上让他们具有用自己的眼睛打量周边世界的能力,也没有赋予他们判断是非的能力。及至犯了禁之后,人的眼睛才明亮起来,才知道自己是赤身裸体;同时,也正是因为吃了能分辨善恶的树上的果子,人才有了判断是非的能力,才成为道德上能够自立的个体。自此以后,人才成为能够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主体。
在现代法律体系中,我们知道,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智力有缺陷的精神病人,都不应当像成年人那样承担完全的民事、刑事责任。及至他们长到成年,有了健全的智力,或在法律看来有了成熟的智力之后,才具有承担责任的条件和基础,也才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女人在偷食禁果之前,相当于未成年人,不具备成人的智力,不能像成人那样做出正确的判断。只有等她犯了禁之后,她才同她的丈夫一同步入成年,也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让女人承担人类堕落的责任,既不公平,也不符合常理。
五
人类走向堕落的过程中,是女人而不是男人首先承担起了神话解释学的重任。她通过询问上帝,破译了耶和华神的禁令(你不能触模和偷食能分辨善恶的树上的果子)。女人又是一个解释者。她仔细思索园中之树所代表的各种各样的可能性:树上的果子肯定是很好的食物,它们可以满足人的生理要求,它们不但使人的眼睛明亮,还能够使人像神一样具有分辨善恶的能力。无论从美学上还是从情感上,在夏娃看来,分辨善恶的树上的果子都令人赏心悦目,心驰神往。也可以说,正是女人渴望光明和智慧的强烈愿望,驱使她首先偷食了禁果。
当女人犯禁时,他的想象中可能掠过整个园中生活的画卷,浮现出整个人类生活的场景。她全然意识到了这一点,这种意识又驱使她勇敢地摘了果子,并且将它吃了。她没有和自己的丈夫商量,也没有征得她丈夫的同意。一句话,在整个事态发展的过程中,女人我行我素。
《创世纪》第 3章第6节写道:“(女人)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分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从这段经文来看,男人在分食禁果时并没有表现出丝毫的不情愿,更没有拒绝。男人也没有思考这一行为的意义,没有料想到可能发生的后果。总之,他没有像女人那样对这一行为做出任何神学上的阐释。如果女人在这一事件中是敏感的、坦率的、大胆的,那么,男人在这一事件中明显是迟钝的、被动的、怯懦的。尽管是他第一个领受了上帝的命令,但他对上帝的命令是麻木和不负责任的。
蛇在引诱女人犯禁时,男人肯定也在场。男人忘记了自己的职责,在这一过程中也显得没有个性。反观女人,她虽然没有直接聆听上帝不能犯禁的教诲,但仍感觉到这禁令是与自己有关的。她理解了这一禁令,并谋求挣脱这一禁令。女人的犯禁是基于对光明和智慧的渴求,是可以原谅的。相反,男人没有认真对待上帝禁令的做法,应当受到更多的谴责。
六
分食禁果之后,亚当和夏娃的眼睛就亮了。这时他们才知道自己是赤身裸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的身体作裙子(3:7)。这时的男人和女人被灾难和不幸捆绑在一起。他们共同躲避使他们感到羞耻的阳光,共同面对上帝的质询,共同对即将到来的灾难担惊受怕。这时,亚当才有了些微的悔罪心理:“我在园中听见你的声音,我就害怕,因为我赤身裸体,我便藏了”(3:10)。但亚当没有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相反,在上帝的面前为自己的行为开脱罪责:“你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他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3:12)。女人在这一件事上的态度却出奇地坦然:“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3:13)。 女人没有为自己开脱罪责,女人也没有在上帝的面前懊悔,她只是在上帝面前陈述她自己所做的一件事情。
男人和女人共同接受了上帝的审判,共同被打入灾难的深渊。对女人,上帝要多多加增她怀胎的苦难(3:16);对于男人,上帝要使他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3:17)。自此以后,男人和女人在伊甸园平等的关系被破坏。按照上帝的重新安排,男人成了女人的统治者。
鉴于女人对神恩的辜负,她从此变成了奴隶。男人同样难以宣布自己的清白,他变成了与自己朝夕相处的配偶的主人,并对她进行统治。男人和女人也自此共同背负了原罪。这罪破坏了上帝所创造的关系:动物和人类的关系(3:15);母与子之间的关系(3:16);丈夫和妻子之间的关系(3:16);人类与土地之间的关系(3:17—18);人类与工作的关系(3:19)。及致他们犯了原罪,男人和女人才产生了疏远与不和。于是,人类重新开始的历史便有了借助上帝的神恩对之进行救赎与荣耀的必要
本文发表在《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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